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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8月1日至年底前买房发购房补助,“卖旧换新”再给额外补助

发布时间:2023-09-13 19:10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1928   

,9月10日,溧水区发布最新购房政策,购房补助叠加,多孩家庭、人才等补助,网签后即可先行兑付……

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称,根据9月7日南京市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结合溧水实际,制定购房政策实施细则。

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对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阶段性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总价的1%发放购房补助,以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认定标准。

鼓励“卖旧换新”。政策实施期内对住房“卖旧换新”进行额外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溧水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对象,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购房合同总价0.5%的购房补助。“卖旧换新”顺序不分先后。

支持多孩家庭安居。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助。

支持高校毕业生安居。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正在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按剩余租赁补贴额度发放购房补助。

支持各类人才置业。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于人才购房的,除享受上述相关政策之外,按照《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符合D、E、F类人才条件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推动商品房团购活动。搭建商品房团购平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院所等各社会群体组织团购,鼓励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匹配房源参与团购,在案场价格基础上再给予房价、车位等优惠折扣,提供家居、家电等产品消费券。

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企业为产权所有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企业人才公寓的,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其中购买5套以下,给予购房款(税前)0.8%的奖补;购买5套以上,10套以下,给予购房款(税前)1.5%的奖补;购买10套以上,给予购房款(税前)2%的奖补。

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对补贴政策进行明确,1%购房补助政策与惠企安居服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与《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责编:兰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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