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广东梅州支持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

发布时间:2022-10-26 11:53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6114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几天发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实施细则》,明确在梅州市缴存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梅州市购房可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

关于公积金提取额度,《实施细则》规定,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额度。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保持足够的账户余额,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导致缴存余额不足而无法足额申请所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买受人因故退房的,房地产企业或申请人应在退房后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原路径全额返还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全国多地陆续出台政策为公积金贷款适度松绑,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公积金全家一人购,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等。

(责编:许一诺)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生活消费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生活消费网 | 专注于国内外今日生活资讯网站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生活消费网 | 专注于国内外今日生活资讯网站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